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并同意以 51.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9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5.32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