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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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5、6、7为等额选举
提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
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00为
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5.00、议案6.00、议案7.00,公司将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单独统计并披露。
   (一)登记方式: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
章);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④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细填写《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
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须在2023年11月6日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
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
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
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袤
  电话:0752-5119512
  邮箱:ligm@hzrxnm.com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因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位于石化园区内,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石化
园区对来访车辆与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至少提前三个工
作日与公司取得联系,并配合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否则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会
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5、6、7为等额选举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 √ ”,“同意”“反对”“
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 √ ”
按废票处理。
  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位置填报选举票数;表决票涂改无效,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3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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