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
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
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出席会议监事(签字):
李娅 郑卫卫 胡亮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