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百胜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2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0%。限
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3,400,000股,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的股票 44,466,667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2,22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0%。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2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战略配售股股东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为招商投资,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
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
(股) 例 数量(股)
合计 2,223,333 1.2500% 2,223,333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025,633 69.7296 1,016,633 123,009,000 69.1580
其中:
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123,000,000 69.1529 123,000,000 69.1529
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841,034 30.2704 1,016,633 54,857,667 30.8420
三、总股本 177,866,667 100.0000 177,866,667 100.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注:由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部分限售股票出借
后,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致使股本结构表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
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