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78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期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额将由 164,206,241 股减少至 164,126,241 股,注册资本由 164,206,241
元减少至 164,126,241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幢证券事务部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