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
钰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