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于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
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
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新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
行等 6 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30.0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5.70 亿元人
民币;向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0.50 亿欧元。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上述 6 家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有效期内根
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相关业务,包括办理贷款、银行承兑和信用证
的签发、贸易融资、进口保付、出口保理、供应链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贴现
等,并作为办理以上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
务,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保值产品,并作为办理以上业务的有权签字人,
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