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
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六冶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人
民币 80,992,299.18 元,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22,383,380.92 元,案
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在上诉期,一审
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鑫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鑫旺公司位于鄂尔多斯
市达拉特旗案涉工程发包给六冶施工。六冶与鑫旺公司就工程承包范
围及内容、工程款计价方式、付款期限、质量标准、工程验收与结算
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由于鑫旺公司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六冶
以鑫旺公司为被告向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鄂尔多斯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六冶收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2)内 06 民初 107 号),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一)鑫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六冶支付工程款人
民币 62,171,936.85 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 62,171,936.85 元为基
数,以 LPR 为标准,从 2022 年 9 月 1 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二)六冶在工程欠款人民币 62,171,936.85 元范围内就案涉工
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58,678.4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00 元,
鉴定费人民币 2,078,800.00 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2,642,478.40 元,
由 六 冶 负 担 人 民 币 1,251,278.40 元 , 由 鑫 旺 公 司 负 担 人 民 币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
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2)内 06 民初 10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