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
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及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 3.00、4.00、5.00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
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0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
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