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 1177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8 以专人送达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谢怀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4,461.08 万元,本次拟使用 7,870 万元归还银行贷
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2.8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二)《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基于该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
昆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三)《关于尚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尚昆公司募投资
金现金管理包含在上述额度内,并由公司总经理行使审批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
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上午十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