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公司活力,根据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薪酬
和绩效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部分董事及高管成员薪酬相应定档。经查阅
相关工作方案,我们认为本方案符合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 2022 年经营业绩、高管分工等情况,公司董事会
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进行评价。我们认为本次绩效考核结
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事项的
审议、表决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绩效考核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