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
监事会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并委托副
董事长陈泽广先生主持,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
建科大楼九层南区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 9 名,实到 7 名,其中现场实到 3 名,
董事黄庆先生及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
席会议,董事长叶青女士、董事孙慧荣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分别书面委托
副董事长陈泽广先生和董事黄庆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及监事兰
岚女士、刘宗源先生,总经理毛洪伟先生、副总经理丘国雄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朱
宏磊先生等现场列席会议,监事李萱女士及副总经理姚培女士通过远程方式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的《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含委托投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所作 出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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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会计政策的有关规
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8)。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含委托投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额度的使用
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续期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含委托投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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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