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0)等文件。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0)等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