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4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
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
面确认意见:
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 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 万股,注销
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 万份。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 50%。拟回购注销上述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25 万股,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25 万份。经审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激励对象为 172 名,对应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95 万份;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178 名,对应的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0.05 万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部分未达标,
解除限售比例为 50%。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为 503,765,7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03,898,250.00 元变更为 503,765,75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
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及《立达
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0 月 23 日修订)。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