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司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3]1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准备回复工作。由于本
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
实、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淮
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延期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由于
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
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快
《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