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记日 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 1、2、3、4 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
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 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25933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董事会办公
室
邮政编码:310015
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
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议案》
注:
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或营业
姓名或名称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