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等
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本公司《2023 年三季度报告》《聘
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3 年 1-9 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对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反映公司 2023 年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对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核,监事会发表如
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会计和内部控
制状况进行审计,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计提减值准备进
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 1-9 月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
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