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并对
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财产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埃米特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埃
米特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埃米特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
能够较好的控制借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