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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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08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2023
年 10 月 20 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
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
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1 条第(七)
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3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
市的风险;
  (三)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
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
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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