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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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88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9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9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赖其寿,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 5 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建平:201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共计 4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 10 家次。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
记录。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如下:
序号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同意继续
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宜予以事前认可,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本
次续聘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审计合
同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
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高效性,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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