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
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媛媛    郭玉坤         游松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凯生科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