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
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等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国君 陈华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