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13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
回“精测转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
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再次触及“精
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4月23日后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精测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
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公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