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3-084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司”)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根
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16 日以书面通
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定期报告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
要求,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8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姜海雁投“反对票”,具体反对原因及公司对该意见的说明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董事姜海雁反对原因
结〞,披露信息有异议。
该股份冻结系丁剑平等人 2021 年 10 月 9 日强抢公司公章非法夺取上市公司
控制权后,擅自使用强抢的公章、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徐州中院起诉时任法定代表
人金诗玮和控股股东中天泽集团,要求赔偿损失 1.5 亿元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
致。
予以公告,自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来,新任董事会并未做出与之相反的决议。公
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4 月 18 日发布《关于对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8 号回复的公告》
,均明确对外公告表示 2021 年以
露充分,交易动机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具备商业实质,即明确表示该案件诉讼理
由不成立。时至今日,原告海伦哲在冻结一年到期并未向审理法院申请继续保全,
但三季报显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状态仍为 “冻结”,如该冻结属
实则显系违法。
此恶意滥诉、违法冻结行为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与上市公司之规范要求相距
甚远,故投反对票。
二、公司对上述反对意见的说明
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1340149 股,被司法冻结 71340149 股,司法冻结日期 2022
年 6 月 20 日,解冻日期 2025 年 6 月 19 日。所以,公司 2023 年三季报中股东信
息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状态记载为冻结,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此外,
股东亦可自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实其持股情况的冻结状态。
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
超过三年。根据前述规定,股票冻结期限为三年,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冻结期限
为一年。因此,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票属于其他财产权利仍处于冻结
状态,该冻结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冻结期限为三年。公司不涉及违法冻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