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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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苏禹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苏禹
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
监事会届满为止。
  苏禹:男,1977年10月出生,2001年本科毕业于外交学院,2003年硕士研究
生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2020年EMBA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曾任
汇丰银行客户经理,法国巴黎银行副总裁,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
事,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北京西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9月6日至今,任铁岭新城投
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监督权责,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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