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华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
披露了《关于“首华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关于“首华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
“首华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提示投资者
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首华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
格为 100.470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首华转债”的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和《证
券回售付款通知》,“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111
张,回售金额为 11,152.73 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
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
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首华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表》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