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9 号)批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0 元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由 464,393,929 股变更为 574,393,929 股。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新型显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瑞半导体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纬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
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仁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仁庆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
上述 9 名股东承诺:自经纬辉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
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经纬辉
开股票,也不由经纬辉开回购该部分股份。
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号
(股) (股)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瑞 江苏悦达金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有限合伙)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 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
金(有限合伙) 基金(有限合伙)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 江苏悦达金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有限合伙)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仁庆仁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仁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司
基金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石楚道-财通基金成就
合金定增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毅远一年期多策略 1 号
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财通基金-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司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王辉明-财通基金合金
定增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陈灵霞-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 6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董尧森-财通基金成就合
金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湖南通程三宜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
三宜合金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财通基金-朝景-机遇 1 号私募证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吴奇峰-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计划
诺德基金-陈朝岚-诺德基金浦江
诺德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计划
诺德基金-朝景-远望 3 号私募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源再融资多空稳健 1
江 72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源投资臻享 6 号私募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
江拾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
江拾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朝景-机遇 2 号私募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 110,000,000 110,000,000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071,205 28.3901% -110,000,000 53,071,205 9.239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1,322,724 71.6099% 110,000,000 521,322,724 90.7605%
总股本 574,393,929 100% - 574,393,929 1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纬辉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经纬辉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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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侯立潇 张洪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