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深圳市道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5.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24.9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道通科技
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及“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
项目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
建设项目
合计 65,000.62 65,000.62 52,233.60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49,243,220.81 元,2020 年 3 月、2021 年 3 月、2022
年 5 月分别使用 13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78,632,760.14 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公司本次拟使用 7,863.28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7.5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