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0 号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特定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明细表 1
三、 验资事项说明 1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0 号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止,由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收取的贵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及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由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取的特定对象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
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贵公司章程规定,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80,040,000
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
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20.76 元。
经验证,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到参与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叁亿叁
仟贰佰壹拾陆万元整),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时使用,
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的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
的保证。因使用本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l.特定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明细表
附件1
特定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明细表
截至2023年10月1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特定对象认购资金情况 特定对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
缴款人名称 结算银行名称 结算银行账号 占本次发行总 货币
认购金额 合计
额比例 (人民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27,999,987.72 8.43% 27,999,987.72 27,999,987.72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薛小华 350645001263 11,999,985.84 3.61% 11,999,985.84 11,999,985.84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11,999,985.84 3.61% 11,999,985.84 11,999,985.84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39,999,994.32 12.04% 39,999,994.32 39,999,994.32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49,850,095.32 15.01% 49,850,095.32 49,850,095.32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350645001263 19,999,997.16 6.02% 19,999,997.16 19,999,997.16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41,199,984.60 12.40% 41,199,984.60 41,199,984.60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朗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定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645001263 67,199,995.44 20.23% 67,199,995.44 67,199,995.44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共青城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645001263 29,909,990.76 9.00% 29,909,990.76 29,909,990.76
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合计 332,160,000.00 100.00% 332,160,000.00 332,160,000.00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由自然人李瑞强发
起设立,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57125686XY。
本次发行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股本)均为 400,200,000.00 元,
变更后贵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与股本均为人民币 416,200,000.00 元。
二、 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13 号”
文《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的同意以及募集说明书,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416,200,000.00 元。
三、 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止,贵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定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 332,160,000.00 元,缴存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350645001263 账号
内。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式汇入。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股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朗实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朗实定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
雅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薛小华共计 11 位特定对象汇入的认购资
金,缴存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
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350645001263 账号内。所有申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
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