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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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光正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3 年
者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
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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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
独立董事:
葛坚 YAN,Aimin 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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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