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
负责的态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了解、审阅公司预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相关资料,
认为议案中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
度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
独立董事签字:
葛坚 YAN,Aimin 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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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