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
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且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豪森润博增资及提供借
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调整 2023 年度对外担保的
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对
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