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2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后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678,378,163 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8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1,621,83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13.2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9 名,限售期为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之 日 ) 起 36 个 月 , 该 部 分 限 售 股 股 东 对 应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10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可转债转股等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兴
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云尚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云尚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资睿盈(平
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庆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限制流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如下:
(一)若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则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的日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三)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
企业自行承担。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03,44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因 2023 年 10 月 29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市兴资睿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
伙)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春霖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143,448,000 11.44% 1,103,448,000 40,000,00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市之日起 24 个月;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103,448,00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