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的审核问询函,并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发行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
关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太”)收到了中国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亚
太被中国财政部依法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 3 个月等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本次发行的审核程序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同意,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 3 个月。
截至目前,亚太受行政处罚暂停经营业务 3 个月的期限已满,可继续为本次
发行提供专项审计服务。鉴于触发中止审核的相关情形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本次发行的审核程序,并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发行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