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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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需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
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以及未来公司与中核财资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查阅了
有关资料,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
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规范经营,未发现中核财资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形。公司未来与中核财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平,不
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未来公司与中核财资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
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有助于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核财资开展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风险,维护资
金安全。公司未来与中核财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公平,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
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
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化成          侯志勤              孙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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