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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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6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专项计
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
证券,优先级占比不超过单期总规模的 95%,次级占比不低于单期发
行总规模的 5%。
   ●公司拟直接或协调其他主体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
对于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证券化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应
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
资,将公司所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及首期规模预计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分为优
先级和次级,期限预计不超过 3 年。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
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工程合同和/或应收
账款转让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应收账款。
  (二)交易结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来募集资
金,并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向公司购买基础资产。专项计划拟储架申
报、分期设立发行,储架总额度 10 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期限预计为不超过 3 年,设置循环购买安排,由公
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后续管理,包括提供新的基础
资产、应收款的归集(含催收)与划转等工作。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
证券,优先级占比不超过单期总规模的 95%,次级占比不低于单期发
行总规模的 5%,优先级及次级占比根据每期基础资产情况并结合专
项计划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综合意见确定。
  本专项计划的优先级面向合格投资者推介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
券认购方拟为公司非关联方(最终以证券化产品募集说明书及会计师
事务所专项意见为准)。
  (四)对董事会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
进行调整,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宜,并具体签署
相关文件。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上述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资
产支持证券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上述事宜。授权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介绍
公司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38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河之江
公司成立日期     1996年7月18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
注册地址
           心 B 座第 22-25 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
           业务。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据Wind金融数据,2023 年 1-6 月,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 914.32 亿元,承销资产
支持证券项目 136 只,承销规模及承销只数均为全市场第一。
  四、本次交易中提供差额补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直接或协调其他主体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
于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具
体情况如下:
  差额支付承诺对象: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
  差额支付承诺期限:承诺日起至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
本息及专项相关计划费用清偿完毕。
  差额支付承诺的金额:不超过专项计划的优先级本息及相关专项
计划费用之和。
  五、专项计划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实施后,满足入池条件的应收账款在转让给专
项计划后将在公司账面终止确认。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
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
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专项计划方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六、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因涉及差额补足事项,尚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并根据市场情况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
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
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
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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