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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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 次 发 行 的 总 规 模 为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00,000.00 万 元 ( 含
批复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的安排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
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债券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发行前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
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六)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
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
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
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
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七)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
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
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
外)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
                                 -2-
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
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
外)
 ;(2)减少注册资本。
  (八)担保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为无担保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
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决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
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
持有人利益。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组织承销团或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可续期
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中国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境内交易场所挂牌交易。
  (十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批文审定的有效期截
止之日止。
  (十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3-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
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
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
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
申报、发行及上市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交易流
通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获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
行工作;
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获授权人士
有权根据上述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
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债务结构、债券市
场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提交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并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
适时启动发行。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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