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
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
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