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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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5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薛永江
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41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上限数量约为 230.36 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8%;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15.18 万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并实
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
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
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庄严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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