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关于提
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吴凤东先生、彭卫东先生
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黄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