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8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称“国机资本”)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机资
本作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于近日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
诺函》,承诺在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前,承诺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若承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 12
个月内合计增持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承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承诺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 12 个月内合计增持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
的 2%的股份,则承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承诺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
上市公司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给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