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新环境”)全资 子公
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对其控股子公 司冕宁
弘润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冕宁排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 行申请
的29,166.78万元贷款业务出具承诺函,国润水务按其对冕宁排水的持股比例对该 笔贷
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法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度净化;市政工程设计服务;销售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排水5%股权。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8,243.09 21,651.74
负债总额 11,018.96 14,337.51
银行贷款总额 9,746.56 11,266.32
流动负债总额 979.90 2,550.89
净资产 7,224.13 7,314.24
营业收入 1,924.37 1,438.28
利润总额 430.06 501.79
净利润 430.06 466.67
注:2022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8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冕宁排水以冕宁县环保水务 PPP 项目排水部分特许经营权及付费项下应收账款为其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质押,并由国润水务向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国润水务对冕宁排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签订的 2020 年凉中银借字
债务余额不超过(币种)人民币 29,166.78 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垫款以及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 支付
的其他款项、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 、保全
费、公证费等);国润水务就不高于其对应股权比例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 差额补
足资金。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
时,债务人未按期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则国润水务 将在接
到银行通知 7 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义务。本承诺函项下的连带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后三
年止。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担保为国润水务为其控股子公司冕宁排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 分行
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冕宁排水银行融资以满足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 ,本次
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国润水务的正 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2,641.0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5.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