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
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72.765 万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
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金筱佳 王进坚 吴梦花
方 珉 金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