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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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的议案。
  该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一般商业条款;其中,本次终止所涉及出资款及约定利息的返还事项,符合 2023
年 5 月 5 日已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玲、汤谷良、王全弟、余梓山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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