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7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9 日 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岗区八一路 169 号)
。
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田长军先生主持。
《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213,903,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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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总数为 1,200,880,7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1777%。
股份总数为 13,022,5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
情况。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具体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 1,211,013,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7619%;反对 2,890,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38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32,33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062%;反对 2,89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9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10,963,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7578%;反对 2,940,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422%;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82,33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4222%;反对 2,9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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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7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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