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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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6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石资源”)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的通知,王锦华先生拟将
其通过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实业”)间接持有的价
值人民币 2 亿元的公司股份自愿捐赠给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用于资助西湖大
学建设与发展。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78,52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71%;通过金石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6,306,4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5.54%;王锦华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6,685,00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7.25%。
   王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实业、其配偶宋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一、 捐赠股份的基本情况
育基金会签署了《公益事业捐赠协议书》,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
拟将其通过金石实业间接持有的价值人民币 2 亿元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自愿捐赠给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捐赠数量为以非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之日的前
一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为准并按人民币 2 亿元总额折算的股票数量,用于杭州
市西湖教育基金会资助西湖大学建设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及生
物医药等方面的人才建设、学科建设、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科研与其他人员薪
酬奖励补助等。本次捐赠拟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名称: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二)法定代表人:陈越光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100336424472F
  (四)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墩余路 600 号 A2 幢
  (五)业务范围:1、接受捐赠;2、资助民办大学的筹建;3、资助培养优
秀人才,资助教育科研活动;4、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教育研究事业(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三、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其持有的金石资源股票,捐赠数量为以非交易过
户手续办理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为准并按人民币 2 亿元总额折算
的股票数量。
  鉴于金石资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捐赠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监管部门、交易所监管规则等届时有效的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甲方同时还应遵守其自金石资源上市以来所作的相关承诺及首轮融
资以来在各类融资文件中约定对公司及投资人承担的各项义务(如有),并按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方捐赠其持有的金石资源股票需遵循上述法律、规
则(范)、约定并在满足上述法律、规则规定、约定的相关条件后方可办理捐赠
股票的交割过户手续。
  本协议约定的捐赠行为,以及受赠人对捐赠标的证券的后续管理及使用行为,
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监
管规定的规定,其中受赠人自股票交割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捐赠标
的证券。
  (二)双方约定,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捐赠股票
的交割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甲方捐赠股票的目的为:指定用于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资助西湖大
学建设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及生物医药等方面的人才建设、学
科建设、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科研与其他人员薪酬奖励补助等。
  (四)违约责任:双方均应全面、充分、善意地履行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行为,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与补充协议约定
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长、实控人王锦华先生秉承“向善而为,共益共生”核心价值观,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倡导“创造利润之上的价值”
                    “追求有意义的盈利”。本次对外
捐赠符合王锦华先生的核心价值观以及“技术至上”、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基础
研究的理念和初心,是其回报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
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捐赠的实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捐赠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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