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8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
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理人计 1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14,296,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 1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3,368,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68%。
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向缘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
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了决议如下:
朱俊翰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朱俊翰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邦彦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张邦彦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汤海川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汤海川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廖文军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廖文军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牛学喜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牛学喜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鑫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王鑫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陈耿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陈耿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袁林女士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袁林女士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杜柳青女士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杜柳青女士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郭英博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8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有效选举票数13,085,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郭英博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周勇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214,684,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02%。
选举结果:周勇先生获选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14,823,2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28%;反对
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24,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91%;反对1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1.0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214,831,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67%;反对
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32,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827%;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1.01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14,826,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41%;反对
决权股份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27,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08%;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1.0173%;弃 权5,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钟祥伟律师、向缘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