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合规性说明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十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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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新平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汤勇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李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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