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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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5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
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8,000 份,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9.90 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4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
减少 40,000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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