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3-088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0%,触发“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不向下修正 “核建转债”
的转股价格,且未来三个月内(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如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下修转股价格。此期间后如果再
次触发,届时由董事会再行决策。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357 号)核准,中国核工业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核建”)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 29,962,5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9,625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3 号文同意,公司 299,625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核
建转债”,债券代码“11302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核建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可转换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93 元/股。历次转股
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4)。
起,转股价格变为 9.82 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建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 9.76
元/股,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
为 9.70 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1-099)。
(公告
编号:2022-041)。
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
为 9.63 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2-097)
整为 9.28 元,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07)
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
为 9.28 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27)。
整为 9.20 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9)。
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
为 9.20 元/股,详见《中国核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67)。
截止目前,“核建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20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触发“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核建转债”距离存续届满还有一定时间(存续起止日期:2019 年 4 月
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
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不向下修正“核建转债”
的转股价格,且未来三个月内(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如再
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亦不下修转股价格。此期间后如果再次触发,届时由董事
会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分析和研讨后再行决策。
“核建转债” 目前已进入转股期,转股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